十大正规外围买球网站考试及考场规范
发布时间:2015-08-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卷面考试(含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博士生的资格考试、各类复试的卷面考试等),严肃考场纪律,特制订本规范。
一、考生
1、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书包、书籍、笔记、复习资料、各种电子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按照监考老师规定的位置落座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备查,开考15分钟后主考老师有权拒绝其进入考场,其卷面考试成绩计0分;
2、符合下列条件者将缓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考试前三日交院教学办,两日内核实批复;当门课程开考后一律不补办,伪造证明材料及弄虚作假者本学期缓考成绩计零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奖、助学金资格及个人保研资格。
1)学生因病因伤不能参加考试者(需提供检查日期为考前一周内的三级甲等医院挂号单、病历、诊断书、缴费单及化验单或影像资料,住院期间另附住院证明书);
2)考试时间冲突(需提供考试安排表);
3)家中直系亲属病危、去世等重大变故;
4)考试当日意外事故明显不能参加考试者(需及时提供证明);
3、考生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期间中途离场的,无论卷面作答与否均视同已参加考试,不充许办理缓考及其他申请;
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定为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行为,当次考试成绩一律计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1)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影响考场秩序的;
2)拒绝出示身份证件的;
3)考试时不按指定位置就座或者未经监考人员准许私自调换座位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试图作弊的;
5)闭卷考试时,在监考人员开始发放试卷后,仍未按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复习资料、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或者电子记事本等放在指定地点的;
6)开卷考试过程中翻阅他人资料者;
7)违规自带答题纸、草稿纸或者将答卷(含试题册、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对他人无故拿走自己的答卷或者草稿纸未加拒绝或未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的;
10)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身体、衣物或其他身边物品上载有与考试相关内容的;
11)偷看或抄袭夹带资料、他人试题答案,或者为他人偷看或抄袭夹带资料、试题答案提供便利的;
1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13)未经许可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伪造身份证明的;
15)使用手机及其它电子信息与通讯设备,或者利用QQ、微博、微信等信息媒体作弊的;
16)伪造成绩,偷窃或者传播试卷、试题、答案的;
17)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1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或者涂改他人试卷姓名据为己有的。
二、(主)监考老师
1、(主)监考老师考试在当天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布置座位,引导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复习资料、各种电子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宣布考试纪律,检查考生身份证件。
2、考试过程中加强巡视,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收发试卷。
本规范从颁布之日其执行,解释权归院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