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南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中南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1,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教学成果应注重实用性、针对性,能够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推广应用价值。主要内容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和学风建设,强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教学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报原则
1.教学成果奖申报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鼓励支持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申报。
2.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国家、省部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教改课题。
3.已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应再次申报。
4.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三、材料要求
1.需申报我校教学成果奖的项目组和个人,请按要求递交如下材料:
(1)《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
(2)成果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
(3)国家、省部级单位关于批准该成果立项研究的文件复印件及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校级立项研究课题提供文件批文号、课题名称及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一式1份;
(4)相关附件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教材、新闻报道等),单独装订成册,1份;若成果为教材,提交教材至少2本或2套);
上述材料用牛皮纸袋统一封装,并将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请简表(附件3)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一个项目装一袋。
四、时间安排
3月8日-4月8日
各二级单位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初评,确定本单位推荐项目
4月9日-4月12日
各二级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4月13日-4月15日
本科生院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
4月18日-5月4日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候选获奖项目并公示
5月5日-5月10日
行文公布
五、奖项设立
1、本次评奖设一、二等奖(特别优秀的可授予特等奖)。授奖项目数量由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议定,并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总获奖数目原则上控制在70%以内。
2、学校对获奖的教学成果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从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省教学成果奖评审。
本科生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