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年)》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全省教育系统于2016年9月起开展了《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年)》编纂工作。该人物志是我省教育系统第一部大型人物志书,承载着保存教育人物史料、铭记教育人物贡献、彰显教育人物风采的历史使命。
目前,我校已经有400余名教职员工填报了入志材料,但仍有2700余名符合入志标准的人员未填报资料。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完成编撰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编撰基本原则
(一)严格标准。入志人物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进步,政治历史清白,忠诚正派,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现实表现好。其他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年)编撰工作方案(试行)》(湘教通〔2016〕363号)严格执行,学校不再另设标准。
(二)应入尽入。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及时通知至本单位所有符合入志条件的教职工(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已去世的教职工,要通知到家属。由教职工(亲属)个人根据要求撰写材料,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编撰要求
(一)对于符合“教育人物传”和“教育人物简介”收录标准的,撰写材料时应主要记述人物经历,突出典型事例,不溢美,不掩恶,不发空论,以事实说话,寓褒贬于叙事之中。“教育人物传”人物的文字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教育人物简介”人物的文字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教育人物传”和“教育人物简介”人物,应附本人照片一幅(2寸标准照片,电子版相素600*600或以上,JPG格式)。
(二)“教育人物表”人物的文字材料,主要简述姓名、性别、生卒年份、籍贯、政治面貌、职务、职称、荣誉称号、奖项和简要事迹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教育人物录”人物的文字材料,主要简述姓名、性别、生卒年份、籍贯、政治面貌、职务、职称、荣誉称号和奖项等,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三)符合多类收录标准者,按照“教育人物传”、“教育人物简介”、“教育人物表”、“教育人物录”的先后次序,确定其中一种记述方式。对两个以上人物关系密切者或主要事迹表现于同一重大事件者,可采用合传形式记述。
(四)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有材料不得含有与中央精神相违背、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安排与要求
(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编撰工作协调机构,下设审核组、编辑组和综合事务组。各相关单位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班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收集、整理、审核、报送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报送程序。学校继续使用湖南省教育人物志编纂系统(http://202.197.34.35/csurwz,限学校校园网IP登录),符合入志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支撑材料,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递交学校人物志办公室审核;经学校审定后,由二级单位从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校人物志办公室。
(三)严格审核。请各单位严格核对本单位符合入志人物名单的相关信息,并于2017年6月2日前完成。如发现错误或者遗漏,请及时通知校人物志办公室,以便更正。
(四)落实责任。此次编撰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历史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应入尽入”的原则,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志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对于编撰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李君 汪瑞芳
联系电话:88830488 88830800
电子邮箱:rwz@csu.edu.cn
学校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